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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问题及对策(2011第62期)

  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11年起,劳动力调查每年两次,如何按照新制度、新方法,及时、准确地提供高质量的劳动力数据,对于我市科学制定宏观调控和相关就业政策,打造创业型城市,显得十分重要而迫切。根据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市的劳动力调查需要重新抽样,全市共抽取劳动力调查样本3000户,约一万人,我市是人口大市,也是劳动力资源大市,人口和就业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历次劳动力调查所反映的人口和就业的总量及其结构状况,对准确认识和科学制定人口和劳动就业工作的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和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深入研究探索“十二五”期间如何搞好劳动力调查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劳动力调查的现状

  (一)劳动力的概念。

  劳动力指从事特定活动的劳动者。在实际统计中,考虑劳动年龄和劳动能力两个因素的指标有劳动年龄人口和社会劳动力资源总数。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有就业权,也就是说16周岁是我国劳动年龄的起点,凡年满16周岁的人都是劳动力调查的对象。

  (二)劳动力调查的主要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大型普查。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每次对劳动力统计各有侧重,人口普查主要以人为主,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涵盖劳动力资源总量、劳动资源素质等,反映劳动者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经济普查侧重经济的普查,牵涉全社会所有单位的从业人员分类情况等。农业普查侧重农业统计,能够反映乡村人口就业情况,以及乡村劳动力的流动情况。每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都会从不同侧面摸清劳动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情况,是劳动力调查的重要方式。

  2、人口变动调查。每年进行一次的人口变动调查,主要调查和摸清辖区内所有的人口情况以及劳动年龄内人口分布状况,就业方式等;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通过人口变动调查查清人口流动的数量、结构、流向等,为促进人口合理流动、统筹城乡和区域劳动力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3、劳动力抽样调查。每年两次的劳动力抽样调查,通过对住户整群抽取部分样本,入户登记调查16岁以上人口分布情况,分清经济活动人口和非经济活动人,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

  4、农村劳动力统计。第一产业的乡村劳动力分布表,即通过县、乡、村、法人单位层层上报报表汇总取得的乡村劳动力数据。

  二、劳动力调查存在的问题

  1、劳动力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由于涉及劳动力调查的目的各不相同,依据的标准不同,同一指标往往不同的口径,造成统计数据数出多头。同时人口数据是考核人均水平和城镇化率的重要指标,涉及到各级政府的业绩,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人为因素影响。

  2、难度大。流动人口规模扩大,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省内净流入人口达到了13万人,这样就增加了调查对象复杂程度和组织调查的难度。不少家庭不愿让别人了解自己的家庭情况,怕隐私被泄露,对统计调查人员的调查不予配合,给调查工作增添了难度。

  3、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向下延伸不够。劳动力调查是以全国为总体、省级为次总体进行的抽样,不能直接用调查样本的资料来推算县市区的总体情况;劳动力调查设计方案只能满足国家、省宏观管理需要,制度没有进一步考虑县级地方政府的需要,造成县级地方政府需要的劳动力就业状况、大学生就业状况数据只能以部门统计为准,没有考虑调查资料对地方的代表性。

  4、调查人员数量少。劳动力抽样调查涉及到千家万户,无论部门的统计数据还是政府统计数据都需要基层统计人员来完成,由于社区和村委会基层组织的统计岗位和专(兼)职的统计员,所兼工作较多,更换频繁,调查工作无法衔接,严重影响到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加之,各级调查员素质良莠不齐,对调查质量的影响也不同。

  三、改进劳动力调查的对策与建议

  劳动力调查工作要与形势的变化紧密结合,及时了解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及时了解领导及社会各界对劳动力信息的新需求,做到有的放矢,使劳动力调查的结果,更有使用价值。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制度。一要做好普查、抽样调查与劳动力报表数据的衔接,解决非普查年份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二要做好部门间的劳动力统计数据的衔接,解决多部门重复统计、口径不一、数出多门问题;三要做好国家与地方需求数据的衔接,充分考虑地方的需要,既能满足国家需要,又能解决地方需要的原则,以利于调动基层的积极性。

  2、依法开展调查。面对日趋复杂的调查环境,单靠行政手段搞调查是难以奏效的,还要依靠法律的手段来规范调查行为。在调查工作中要依法开展调查,一方面向领导、基层干部、群众做好宣传。另一方面要对阻挠统计调查工作和虚报、瞒报、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者要依法作出相应处理,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3、扩大抽样调查的范围。国家、省、市、县应上下结合,最后确定一套以县为总体的四级样本兼容的抽样调查方案。县级统计机构负责组织样本单位上报,并推算本级总体数据。

  4、落实经费。在现在大型调查实行分级负担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经费保障约束办法,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谁需要,谁定方案,谁组织,谁出资。对共同受益的调查项目,对所需费用,经过科学预算后,由国家根据工作需要逐级下拨,确保落实到位。

  5、加大宣传动员的力度和覆盖面。劳动力调查涉及范围广,需要进入被调查户进行现场登记,每家每户需户户申报、人人登记,要做好强有力的宣传动员工作。目前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配合程度降低,调查难度大,宣传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没有过硬的宣传就搞不好调查,自觉做好宣传动员和解疑释惑工作,使全社会理解、信任、关心、支持劳动力工作,为更好的搞好调查奠定基础。

  6、建立调查工作长效机制。在开展调查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反映和解决。探索新形势下调查员队伍的管理模式,保证调查员队伍的基本稳定,加强对调查员的培训和督导,提高其业务素质。应尽可能考虑到基层调查员的实际困难,保证调查员补贴的发放,建立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员业务报酬制度,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明确调查员的权利和责任,研究对调查员工作监督检查的办法,把调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逐步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