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清洁能源”统计体系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步伐(2010第24期)
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党中央制定的科学决策,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宗旨之一。建立“清洁能源”统计体系,对加强“两型社会”的考核、监测、评估,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就我们岳阳市能源状况及如何加强清洁能源统计提几点建议:
一、能源现状
岳阳能源资源不足,能源以加工转换产出能源为主。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市风力开发能力为10万千瓦,水力开发能力为30万千瓦。产能量不到100万吨标准煤,约占年能源消费量的7%。
2009年岳阳市能源生产总量为1293.43万吨标准煤。其中:一次性能源生产量为20.63万吨标准煤,仅占1.59%;其中水力发电量为5.92亿千瓦时,风力发电量仅0.18万千瓦时;加工转换产出能源量为1084.91万吨标准煤,占83.88%,其中成品油、气及其他石油制品733.04万吨标准煤,热力108.62万吨标准煤,火电(等价值)243.25万吨标准煤;生物质能及其他回收利用能源量为187.89万吨标准煤,占14.53%。
2009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2530.65万吨标准煤,其中用于加工转换产出能源消耗1142.17万吨,生产生活直接耗能1398.48万吨标准煤,最终能源消费量为1445.74万吨标准煤,从能源消耗构成来看,煤703.51万吨标准煤,占27.8%,石油及其制品1147.36万吨标准煤,占45.34%,电力362.21万吨标准煤,占14.31%,天燃气8.26万吨标准煤,占0.33%,热力116.78万吨标准煤,占4.61%,生物质能及其他回收利用能源量为187.89万吨标准煤,占7.42%。
清洁能源是不排放污染物的能源,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是指原材料可以再生的能源,如: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潮能等,可再生能源不存在能源耗竭的可能,日益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尤其是能源短缺的国家。根据这个概念,我市一次性产生能源和回收利用及生物质能可列入清洁能源,为208.52万吨标准煤,比重偏低,仅占能源生产量的16.12%。
二、如何建立清洁能源统计的建议
清洁能源作为建立“两型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日益受到各国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统计工作作为反映国家社会经济的晴雨表,必须建立相应的清洁能源统计调查方案制度,从而反映清洁能源发展情况。
清洁能源统计作为一项新型统计业务,如何开展着这方面统计,我想提几点建议:
1、从生产入手建立清洁能源统计。这一方面便于反映一个地方清洁能源生产的发展形势,推动各地加快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另一方面,便于资料收集,可利用现有的能源统计方法,开展这方面的统计工作,如从消耗入手统计清洁能源,一是不能全面反映一个地方清洁能源的生产发展情况,二是不便于准确反映清洁能源消耗状况,如电力,按照清洁能源的概念看,水电是属于清洁能源,火电不属于清洁能源,用电全省并网统一调配,从生产入手建立清洁能源统计,是在全省用电并网前的读表数,并网后就恐怕难以分清楚,再把电力消耗分开统计可能增加较大的难度,所以要把统计工作做在并网前的环节。
2、在现有统计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部门统计管理为主,政府统计协调指导的清洁能源体系。目前对于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生产与消耗,煤炭局、电业局、石油公司、天然气公司都有统计,政府统计部门也有统计,虽然数据存在一些差异,正在逐步衔接,另外农村生物质能发电、沼气生产,城乡太阳能应用等新型能源,能源生态局已经制定了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清洁能源统计工作,在现有能源统计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完善这些部门的能源统计工作,政府统计负责收集整理、衔接协调、督查指导,与部门共同努力,有利于更好地搞好清洁能源的生产与消耗统计工作。
3、以现有能源统计制度为基础,增设清洁能源统计指标内容。清洁能源作为能源统计的内容有部分指标已列入在能源统计中,只是有一些新型能源如生物质能发电、沼气、太阳能、地热能等目前尚未正式纳入政府统计报表制度,但能源生态部门也正在开展这方面的统计调查,政府统计在能源统计制度中逐步纳入进来,有利于全方位反映能源生产与消耗状况,也有利于研究能源消耗结构变化情况,这样还减少重复统计,节省人力、物力。
4、调查方式、调查频率,以现有能源统计制度为依托,可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相结合。如电力、天然气目前已在报表制度中建立了月报统计,其他新能源仍然以能源生态管理局为主,统计局协调配合,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弄清情况后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半年度或年度抽样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数据与相关资料推算其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