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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看民调、美不美丽看民意

为落实十九大精神,科学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紧紧围绕市委“一三五”基本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美丽乡村建设”有关精神,准确掌握公众对本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满意程度,全面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是否支持配合,以及意见和建议。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市统计局民调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公众满意度问卷电话调查。调查以全市13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总体,采用多阶段抽样、随机访问方式,对3726位村民进行了电话访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调查结果及分析

1、全市总体满意度达86.57分。为紧密贴合“美丽乡村建设”公众满意度调查主要目的。对被调查对象评价“美丽乡村建设”满意程度进行分档计分。满意计100分,比较满意计75分,不太满意计25分,不满意计0分,不了解或不清楚不计分且不计入统计。

调查显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公众满意评价为86.57分,总分100分。

分县市区来看,华容县90.05分,君山区88.68分,屈原管理区88.67分,湘阴县88.24分,云溪区87.77分,岳阳县87.71分,汨罗市87.14分,南湖新区86.23分,平江县84.49分,岳阳楼区84.86分,临湘市83.91分,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80.67分。

分乡镇来看。全市范围内,得分排名前五位为:湘阴县玉华镇96.88分、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96.25分、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96.16分、华容县禹山镇96.1分、湘阴县文星镇96分。

得分排名后五位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75.81分、临湘市长塘镇76.67分、平江县梅仙镇76.78分、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77.68分、临湘市白羊田镇77.7分。

2、“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地率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成效是否落地的衡量标志。

调查显示,在问及您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了解情况时。从乡镇一级来看,100%的乡镇了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从村民一级来看,82.2%的村民选择了了解。

从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来看:问及近年来您居住的地方开展了哪些工作时,清理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粪污工作落地率为77.1%,拆空心房工作落地率为72.2%,规范村民建房工作落地率为61.2%,清理村内沟渠塘坝工作落地率为60.3%,厕所革命落地率为51.1%。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仅占5.3%。从民调结果来看,岳阳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施政惠民,落地有声。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显著。民调显示:在提到您认为您所在的地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中,变化最大的是哪个方面时, 64.9%的被调查者认为最主要体现在环境卫生方面, 15.1%认为体现在乡村道路方面, 14.1%认为体现在村容村貌。

在问及您目前居住的附近比较突出的污染现象有哪些时,高达66.9%的村民选择没有污染,而选择存在生活垃圾污染的11.7%,生活污水污染7.2%,畜禽粪便污染5.3%,其他污染8.5%。可见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村民满意度高。岳阳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村民对乡村的变化有深切感受。

4、村民参与意识增强。岳阳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新模式。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先进村。其中,有6个村入选了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成绩的获得,关键在于当地政府始终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群众依靠自己的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

此次调查当中,共计收到1478条对于美丽乡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见附件),相当于每两位被调查对象中就有一位被调查对象向我们反馈意见和建议。远远超过同类型其他民意调查项目收集的意见数量。这不仅体现了当代新农村村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殷切期盼,同时也反应了村民参与意识在增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评价不仅仅停留在问卷打分层面上,村民更希望解决具体问题,抓落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二、存在问题

1、落实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美丽乡村建设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少数乡村干部有依赖思想,深入一线剖析解决具体问题不够,抓落实的手段不多。未能深入研究,发现不了典型,解决不了矛盾,甚至遇到问题采取回避的办法。

收集调查对象意见和建议当中,有人反映:本应该落实到户的政策、修到门口的路、及时清扫的垃圾,人口集中、县乡村主干道整治成效明显,较为偏僻的乡村则基本处于被动状态。部分乡村政府干部作风不实,把主要工作精力停留在清理垃圾、景观树木和印刷标语口号等方面,没有上升到源头整治、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的层面,部分干部浮在面上,把工作推不动归结于缺乏资金。

2、示范村推广还要进一步加强。近几年来,岳阳市把承办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作为全年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16年底,全市12个示范村全面完成创建任务。2019年,岳阳有6个村入选了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全力打造示范村的目的,是为了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示范村周边村落美丽乡村建设。

调查显示,部分地区乡村干部,对中央两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领悟不够。只注重抓示范村建设,偏僻的、基础差的镇村抓的热情不高。只抓自己抓得好的,有困难的难抓的就回避、虚化弱化。导致民调反映,“美丽乡村建设有的地方在搞,有的地方没有搞”、“下面的政策没有上面的好”。美丽乡村建设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减少地区差别,避免造成新的不平衡引发社会矛盾。

3、资金支持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资金问题,禁锢着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广工作的展开。大多数乡村,建设资金来源以政府为主导,项目主体工程投资基本由市、区县两级政府承担,本地乡政府融资手段不足,普遍存在等、靠、要的心理,对市级资金依赖严重。缺乏对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引导措施和政策,社会资本缺乏入场通道,要进一步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4、长效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民调收集村民最多的一类建议是,“希望美丽乡村建设,能够长期保持下去”。美丽乡村建设是千秋大业,不能让这份美丽,成为昙花一现。建设美丽乡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抓手和核心,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和保证。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永葆活力。

三、对策建议。

1、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各级党委书记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从县级层面来讲,严格按照“县为主体,乡镇实施”的原则,县一级党委和政府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县乡主要负责同志是一线总指挥。各乡镇要牵好具体实施的头,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全面做好宣传发动、项目实施,并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从部门层面来讲,明确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交通部门、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林业部门等部门的责任,做到任务全覆盖,责任压上肩。

2、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必须突出重点。何为关键、重点在哪?在问及您认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在哪里时,选择率最高的为“环境卫生整治“,占41%;其他分别为发展特色产业15.7%、乡风文明建设14.8%、增加资金投入13.8%、基础设施建设12.2%。问及您认为美丽乡村的‘美’最应体现在哪里时,选择率最高的为村容整洁环境美,占58.7%;其他的分别为乡风文明风尚美18.4%、宜居宜游生活美15.7%、融合发展产业美3%、规划引领布局美3%。民调显示,乡风文明、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等要求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在逐年增加,但环境整治仍然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乡村政府,要把工作重心放到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因地制宜,与脱贫攻坚、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及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土地利用等工作进行密切衔接,既突出功能统筹、产业融合,又强调生态文明和城乡共融发展,确保工作开展的可行性和长远性。

3、进一步用好人才。农村缺人才,是导致政策无法长期运行的内因。用好三类人,能够有效破除农村人才瓶颈制约。用好从农村走出去的人才,他们有浓浓的乡土情结, 愿意为家乡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支援农村建设的乡贤,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抓牢返乡养老的人脉,破除城里人到乡村养老的机制体制障碍,带动农村的消费、物流、人流和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进一步突出村民主体地位。美丽乡村建设虽然由乡镇政府进行决策,但在落实上级政策精神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考虑到当地农民真正的需要。结合当地的农村文化、乡风乡俗,不能一味的追求政绩,做表面功夫。形成“政府在干,村民在看”的不良工作环境。要让村民感受到美丽乡村建设带来的切实利益, 广泛开展宣传,让村民主动参与进来。正所谓政府搭台,老百姓才是主角。只有本地村民参与进来,才能形成有灵魂的美丽乡村,才能真正建成老百姓认可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