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陵矶新港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说明等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城陵矶新港区综合管理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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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6年,新港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制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行政权力民主监督,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促进园区各项事业全面协调稳定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新港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112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新港区认真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机构信息、职能信息、人事信息、部门财政收支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目录、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动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促进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工作动态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园区企业、群众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 互联网。通过新港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等发布,进一步扩大宣传渠道,拓展公开覆盖面,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
2. 新闻媒体和通信媒介。管委会一直重视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以报道开发区内重要活动,及时传递重点项目工程进展,解读新出台的政策措施等。
3.其它公开方式。通过在管委会办公大楼设置党政政务公开专栏等,及时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策信息、人事信息、工程建设和管理信息等作为补充渠道,弥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新港区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件6件,均按要求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新港区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新港区未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新港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丰富了公开内容,拓宽了公开平台和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不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内容差异性不大,未能充分展示不同平台的特点;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能力有待提升等。
2017年,新港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从如下四方面提升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配备专业人员、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强公开平台管理。加强网站、微信、LED宣传屏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好窗口桥梁作用,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有针对性的网上信息服务。四是加强责任落实。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和年终考核评估,引导各部门认真落实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