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陵矶新港区污水管网建设四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城陵矶新港区污水管网建设四期工程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港发改【2018】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城陵矶新港区污水管网建设四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海关路、联港路及洪源路
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海关路、联港路—洪源路两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管网工程及配套的提升泵站、检查井、工作井、接收井等。管网工程约6485米(含DN2000、DN1200、DN600管网)及提升泵站、工作井、检查井、接收井等。总投资约140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陵矶新港区污水管网建设四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4、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网)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5、拟任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7、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由本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交纳时间:2019年3月18日12:00止,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月30日~ 2019年2月3日,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如可以扫二维码则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
(4)入湘登记证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页截图(仅省外企业提供,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7)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8)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由本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材料。
(9)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10)投标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11)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年3月1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条第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招投标办,电话:0730-8422826。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部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71125520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730-896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