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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港产业新区财政预算收入简表

 

 

项      目

临港新区

一、增值税

3186

其中:改征增值税

933

二、营业税

3287

三、企业所得税

687

其中:国税

242

四、所得税退税

 

五、个人所得税

248

其中:国税

 

六、资源税

70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

 

八、房产税

788

九、印花税

532

十、城镇土地使用税

732

十一、土地增值税

240

十二、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6

十三、耕地占用税

4360

十四、契税

2345

十五、其他税收收入

 

十六、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十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8196

十八、行政性收费收入

 

十九、罚没收入

 

二十、专项收入

 

其中:排污费

 

教育费附加

 

二十一、其他非税收入

 

一般预算收入合计

34677

上划中央收入

15741

上划中央增值税

12879

上划中央消费税

 

上划中央企业所得税

2103

其中:国税

741

上划中央个人所得税

759

其中:国税

 

上划省级收入

4137

上划省级增值税

1518

上划省级营业税

1565

上划省级企业所得税

421

其中:国税

148

上划省级个人所得税

152

其中:国税

 

上划省级城镇土地使用税

448

上划省级资源税

33

上划市级收入(楼区、云溪、开发区、南湖区、港区填报)

4191

上划市级增值税

1367

上划市级营业税

1409

上划市级企业所得税

294

其中:国税

73

上划市级个人所得税

106

其中:国税

0

上划市级资源税

30

上划市级房产税

338

上划市级印花税

228

上划市级城镇土地使用税

314

上划市级土地增值税

103

上划市级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2

财政总收入

58746

其中:国税

18787

地税

21763

财政

18196

国地财合计

58746

2014年完成数

52452

增幅%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