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编制临港产业新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临港产业新区范围内分批次征用储备土地的具体事务并做好土地前期开发工作;负责集体土地的征拆与安置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收购;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与运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方案;负责对收回的存量土地实施储备、管理,建好土地储备库;及时向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提供储备土地与土地开发的有关情况,确保土地供应市场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三、(一)内设机构设置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隶属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正科级单位,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其他技术人员内部调剂。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无下属机构,决算数据均由单位本级构成。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7650.0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8361万元,下降80.52%。主要原因是随着港区发展需要,目前重大项目成功签约摘牌后,上下游企业纷纷落地,土地利用情况较好,可供征拆与出让土地日益减少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765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615.97万元,占86.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34.1万元,占13.9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765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22万元,占0.36%;项目支出57443.84万元,占99.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650.0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8361万元,下降80.52%。主要原因是随着港区发展需要,目前重大项目成功签约摘牌后,上下游企业纷纷落地,土地利用情况较好,可供征拆与出让土地日益减少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61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6%。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9734万元,下降66.78%,主要原因是随着港区发展需要,目前重大项目成功签约摘牌后,上下游企业纷纷落地,土地利用情况较好,可供征拆与出让土地日益减少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61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39万元,占0.38%;交通运输(类)支出10000万元,占20.15%;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9425.57万元,占79.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61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3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本年支出80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万元,项目支出803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均为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土地储备中心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坚持绩效评价为首、经济效益为要的工作思路,使用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对每一笔资金使用做到问效问责。为此专门成立了土储中心绩效评价小组,李汉武任组长,刘宇任副组长,何四海任成员。通过此举,大大节省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坚持绩效评价为首、经济效益为要的工作思路,使用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对每一笔资金使用做到问效问责。土地征拆与报批成本方面在有限的资金内,超额完成年度报批任务,及时保障新港区重点项目用地,自评得分为100分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坚持绩效评价为首、经济效益为要的工作思路,使用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对每一笔资金使用做到问效问责。土地征拆与报批成本方面在有限的资金内,超额完成年度报批任务,及时保障新港区重点项目用地,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