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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招商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负责招商队伍业务管理;负责拟订年度招商计划,牵头组织重点招商推介、项目考察、招商节会等活动;负责产业项目的招商策划、洽谈、签约等工作; 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储备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三定方案中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没有设定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是隶属于新港区管委会的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6684.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68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684.2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668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93万元,占0.49%;项目支出116110.35万元,占99.51%;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6684.28万元,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684.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684.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91万元,占0.4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16165.38万元,占99.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8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9.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47万元,完成预算的90.4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47万元,完成预算的90.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47万元,占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万元,用于召开签约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签约项目落地仪式;开支培训费0.12万元,用于开展招商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委托招商培训;举办湘台会开支38.85万元,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部署,抢抓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新机遇,充分发挥我市对台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岳阳“三区一中心”建设。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共签约项目25个,签约额262.7亿元,其中:投资50亿以上项目2个(芭蕉湖创智文旅综合体项目、中车氢能燃料电池项目),投资10-50亿元项目1个(中南智能工业互联机器人生产基地项目),引进三类500强企业一家(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21年项目支出在社会效益中发挥了良好作用,各项任务得以圆满完成。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招商联络部整体支出116684.28万元,根据委会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获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55072181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