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审批代办;牵头负责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行政赋权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电子政务建设、大数据中心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无内设机构包。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为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4.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法律顾问聘请及代理费减少,且金融法务部的成立,承接了相关法律业务及产生的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4.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法律顾问聘请及代理费减少,且金融法务部的成立,承接了相关法律业务及产生的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法律顾问聘请及代理费减少,且金融法务部的成立,承接了相关法律业务及产生的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7万元,支出决算为1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5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4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3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个、接待人次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中心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围绕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中心2021年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管委会在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中心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7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今年来,中心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改革创新等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中心共受理并办结业务14277件,业务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04.8%,其中:不动产窗口办结5744件、税务办结2682件、市场监管办结2743件、电力窗口办结2144件、工程建设项目受理办结386件、公章刻制窗口办结524件、公证窗口办结54件,实现地方税收1124.43万元,代收土地款及工本费183万元。
(一)突破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中心坚持以企业诉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极简审批,集成服务,打造中部地区营商环境“新港区样板”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一是极简审批取得成效。完成“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自贸区68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形成“一事一单一表一图一说明”的受理、审批标准,可实现线上线下自由办理。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动,实现全省首创市场主体住所落户自贸片区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改备案做到“注册即营业”,改革试点推出“一业一照”实现跨部门“多证合一”,解决新港区、自贸片区无行政区划个体户名称自主申报问题。二是事权承接全面到位。牵头制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承接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将省级权限明确到各相关部门,制定责任清单,梳理承接事项,主动对接权限下放。目前,已有97项事项承接到位,可实现线上线下审批,共计办件量超1900件。三是跨省通办探索试行。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岳阳自贸片区跨省通办专区,与广东省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签订了“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合作协议,互设“跨省通办”窗口,探索涉企服务事项跨省异地办理。四是“水电气网”联动可办。设立专窗,安排专人,整合水电气网4家公司报装要求,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形成“一表申报、一窗受理、联合勘察、一次出件”的全过程规范化办理模式,减少项目业主多头申报、职能部门多次勘察、同一地点多次开挖的矛盾。区内企业在周边道路及管线均已接通的前提下,只需要一次申请、一次提交资料,就能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办完水电气网报装业务,改善了之前“多头跑、多次跑”的情况。此外,企业还可通过“岳办岳好”APP“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专区进行掌上申报,足不出户也能完成水电气网报装业务的申报。为切实提高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质量和效率。五是多措并行全程服务。针对园区不同类型的项目,编制“傻瓜式”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线上系统操作指南,同时,组织召开企业专题培训会,对企业报建员资料准备、线上操作等进行业务培训,授之以鱼更授之以渔。将重大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注册登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政务中心项目帮代办专员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今年为汇川、攀华、海铭德、中储粮、小米打印机、汽车城等111家企业帮办代办手续272项,在行政审批环节确保帮助项目“看清路”,确保项目“不迷路”,带领项目“抄近路”。六是优化服务,好差评评价全市第一。让政务服务有温度、有速度、有态度,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好差评”工作制度》,入驻政务大厅的所有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均纳入了“好差评”线上监管平台,实现“好差评”工作常态化,今年,我区“好差评”工作在县市区中排名第一。
(二)互动联合,提升服务规范窗口管理。中心倡导“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妈妈式”的贴心专属服务。一是确保窗口服务优。先后推出远程视频服务、“5+2”无休日预约服务、网上全程电子化办理、全域通办、就近办、随时办、“一件事一次办”、快递送达、帮代办等便民、惠民服务。特别是在全省创新推出“港区兴业包”,将区内新开设企业的营业执照、首套公章、税务发票、税控设备、涉区惠企政策等料一次性免费赠予企业,让所有入区投资的企业开办即获得满满的仪式感。二是确保窗口形象优。优化并整合窗口设置,增设了知识产权、公证、涉外法律等综合性服务窗口,双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涉外法律咨询、调解、法律援助等综合一体化业务,让企业在“家门口”可打国际官司。积极开展文明窗口、服务明星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窗口工作人员形象。今年,中心窗口已获得20家多家企业为赠送好评锦旗,被评为岳阳市三八红旗集体。三是确保窗口环境优。2021年以企业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为契机,大厅优化升级自助查询区、自助申报区、自助文印区、自助茶水区功能;设置了便民服务区,摆放了无障碍低位服务台、便民服务箱;增设了大厅书吧,主要放置了党建党史、报刊杂志、社会文学、家庭教育等书籍资料,让政务大厅成为建设企业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有力抓手。
(三)对标先进,一网通办聚焦集成服务。全面梳理了
新港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确保在“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即办程度”环节优于全市整体水平。一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印制立项用地阶段、工程规划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一次性告知单,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更加清晰、简明的告知清单,积极探索“容缺”受理,与港区工改办联合梳理了港区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可容缺事项和清单。在一网平台和政务大厅推行建设项目“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解决了企业“多头跑”“多次跑”的实际问题。二是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按照“一口受理,一口出证、集成服务”的模式,对企业进行一窗综合指导和解答。推进实行“不见面审批”,全覆盖“一件事一次办”。三是优化“一张网功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三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网,协同服务,一网通办”,实现审批流程全程“无纸化”,网上可办事项达到100%。
(四)推动公开,打造政务公开阳光港区
今年以来,中心按照“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妥善处理市民投诉、快速响应群众诉求、提升市民对政府的满意度,努力打造“阳光港区”。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常态抓。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680条,新港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80条,通过新港区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332条。一方面成立了新港区政务公开专班,建立了线上线下政务公开专栏、专区;另一方面将新港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新港区综合绩效考评,调动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根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工作要求,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协调通过城陵矶新港区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积极发挥城陵矶新港区微信公众号的辅助功能,全力协调推进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微信公众号的同步更新。二是热线工作高效跑。今年,新港区共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和市长信箱信件2400多件,主要诉求集中在劳动保障、道路维护、市场管理、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办结率均为100%,报送典型案例29篇,相关案例先后在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前三季度综合指标均在全市排名为A类。
(五)党建引领,坚定信念凝聚工作活力
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于2021年4月25日批复成立以来,树牢“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抓手,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一方面“党建+政务”优化服务。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带头开展百年党史的集中宣讲或微宣讲活动,积极参与“建党10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投稿和“学党史、强素质、勇担当”党史知识抢答竞赛,坚持每月宣传推介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激发政务服务新活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支部手牵手、结对心连心”行动,实现政企、企企党组织互联互建。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实地走访湖南运想重工有限公司、湖南裕泰新港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组织开展户外党建带团建活动,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了解企业需求、听取党员心声,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为区内40多名家庭困难党员争取了资金扶持。另一方面党建带妇建齐头并进。以党建为抓手,深入“妇字号”企业,组织互联互建,鼓励创新创业。岳阳陨石商贸直播基地新零售品牌孵化运营中心,是目前岳阳自贸片区首个共享直播基地,也是岳阳市首个获得阿里巴巴官方授权的淘宝直播基地,帮助其建成直播间30间,新引进、培育国内外品牌300家,为区内1000多名妇女同志提供了就业创业机会,实现年纳税1000万元。协助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引进人才近两百人,争取个人或团队人才政策13项,申报金额超100万元。同时积极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女企业家与创业女性牵手共建等主题活动,帮助了一批具有自立自强精神的女性自主创业,助推“妇字号”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MB1032098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