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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加快城陵矶新港区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探索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

(二)编制城陵矶新港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空间发展、产业布局、集疏运体系建设、城镇群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和整合区域内港口、铁路等重要资源和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区域内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区域内招商引资工作,统筹管理外资和内资投资项目,指导和协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五)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城陵矶新港区建设发展资金。

(六)根据授权,在区域内行使市级综合经济管理权,承担市政府赋予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综合、党群、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城陵矶新港区党工委、管委会设6个内设机构(含综合管理部、规划建设部、财政金融部、招商联络部、社会发展部、港口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加挂两型办、改革办牌子)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信息、调研、督查、法制建设、文明创建、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管理,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工作;负责宣传、统战、人大政协联络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信访维稳的指挥调度协调;负责“两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新港区全面深化改革。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仅包括管委会机关本级决算,即管委会机关和综合管理部,不包含其他下属部门或单位。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948.7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7.68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其一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安排部分升级改造项目和大型活动,其二随着新港区的迅速发展,招商和迎检任务加重以及用于新增人员经费缺口。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8.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0.5万元,占74.78%;项目支出968万元,占25.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48.7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7.68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其一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安排部分升级改造项目和大型活动支出,其二随着新港区的迅速发展,招商和迎检任务加重以及用于新增人员经费缺口。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8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其一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安排部分升级改造项目和大型活动支出,其二随着新港区的迅速发展,招商和迎检任务加重以及用于新增人员经费缺口。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6.46万元,占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68万元,占1.61%;卫生健康(类)支出53.56万元,占1.4%;住房保障(类)支出76.8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670.7万元,支出决算26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968万元,支出决算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群众团体事务(类)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77万元,支出决算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0.11万元,支出决算6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1.57万元,支出决算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款)。年初预算53.56万元,支出决算5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款)。年初预算76.8万元,支出决算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3.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67.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5.99万元,完成预算的9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7.81万元,完成预算的97.63%,主要是受疫情的影响,公务出行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81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8万元,完成预算的90.9%。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有所减少。其他国内接待支出18.1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企业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2个、接待人次195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1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55万元,主要用于召开首届湖南(岳阳)口岸经贸博览会工作会议、全市产业项目建设流动现场会、基层党员和市民代表我看岳阳新变化。开支培训费3.07万元,用于开展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开放崛起大讲堂培训,培训内容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代表等专题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1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8.07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61.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61.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公务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委、管委会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管委会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部在2020年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管委会在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部202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办的正确指导下,综合管理部服从服务改革发展大局,锐意进取、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新港区高质量跨越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参与政务,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全力服务港区发展大局,积极为工委、管委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按照“吃透上情,了解下情;立意新,思路新,表述新”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思考研究能力、驾驭文稿能力和锤炼文字能力。先后围绕征地拆迁、招商引资、投融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调研,形成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价值较高、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建议。注重发展宣传阵地,建立了港区文化墙,紧扣全区的中心工作,及时总结特点优点亮点工作。注重宣传舆论的倍增效益,积极向省、市重大刊物推介新港区,在《人民日报》、《湖南日报》、《岳阳日报》等报刊登载文章20篇,在省市信息平台上发布动态信息120多条,在市委市政府《每周汇报》刊发信息20条,做到省市重要媒体刊物月月都有报道、周周都有声音。对于工委、管委会的每一项重大决策,我部及时打桩定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进度明确,掌握真实情况,提高督查实效。我本人带队,先后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等进行了10多次督查,及时传导压力,促进了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周密协调,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办会程序,建立了会议审批制度和跟踪记录制度,对每一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都做到精心设计方案,细心分解任务,齐心统筹运作,从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到会后总结等都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不出任何疏漏。全年共组织承办三区工作会、工作讲评会、工委扩大会、管委办公会等重大会议160多场次,协调安排省市主要领导来新港区视察工作、中央省属企业来港区调研等重大活动80余次,做到了无差错。严格把好公文法制关、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及时高效反馈上级文件会签意见,做到收到文件不滞留,处理文件不含糊,反馈文件不拖沓,高效推动港区行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通过优化细节服务,对接待工作进行“菜单式”管理,圆满完成了200多批次重宾接待任务。

三是优化服务,发挥好枢纽推动作用。认真抓好教育培训、管理档案、人员调配、工资调整等工作,全面提升人事管理工作水平,确保人事管理工作安全高效、公平公正、和谐有序。今年组织1轮“四海揽才”公开招聘、2轮编内选调工作,累计补充工作人员40多名。强化了“服务、责任、节俭、改革”意识,抓好了车队等各项工作,推进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为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安全、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严格按照财务会计相关制度和条例,严格现金管理、现金收付、凭证的审核以及现金日记账登记,确保业务谨慎细致不出差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0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55072180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