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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正    文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区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本区及市直派驻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审批代办,入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以及日常工作考核;负责行政综合执法协调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仅包括政务中心机关本级决算,不包含其下属部门或单位。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94.0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3.17万元,增长349.82%。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心增加了2名“四海揽才”工作人员,另外还需要进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9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08万元,比上年增加349.82%。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7.48%。项目支出4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2.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0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17万元,增长349.82%。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心增加了2名“四海揽才”工作人员,另外还需要进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73万元,增加349.82%。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心增加了2名“四海揽才”工作人员,另外还需要进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0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3.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4.44%。住房保障支出1.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8万元,比年初预算94.2万元减少了0.12万元,较预算持平。其中:基本支出54.08万元,比年初预算54.2万元减少了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项目支出40万元,比年初预算4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48.1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支出决算4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4.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1.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7万元,占55.97%,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81万元,占44.0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1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5批次23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1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对2018年度单位部门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9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机制,建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体化平台按照“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原则,以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要求进行开发。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形式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琐等问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