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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正     文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以下简称新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及修改的具体工作,参加新港区各类建设的前期论证、项目选址,负责新港区市级权限内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用地预审意见由国土处提出,报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局)分管领导批准后以市局名义行文。

(二)负责新港区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属省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其报卷资料不在市局流转,相关资料及文件报市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以市局名义行文或上报;属市本级审批的建设用地,报市局按审批程序办理。

(三)负责新港区征地拆迁补偿的概算审查。征地拆迁补偿概算的提出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实施,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处理。

(四)负责制定并执行新港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和出让的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作价(入股)、抵押等日常业务;负责地价管理工作,组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评测和更新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结果审查和出让成交确认工作。

(五)负责新港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变更调查。

(六)负责新港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大案要案报市局执法监察支队查处。

(七)负责新港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灾防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无二级预算单位,所属科室办公室、建设用地科、土地开发利用科、执法监察大队均为内部设置科室。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收入决算表

附表3:支出决算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9: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30.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13.02万元,增长2429.53%。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出让、高新区申报等多个专项工作预算拨款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43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0.02万元,比上年增加2429.53%。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6.33%。项目支出359.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3.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0.0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3.02万元,增长2429.53%。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出让、高新区申报等多个专项工作预算拨款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413万元,增加2429.53%。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出让、高新区申报等多个专项工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0.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万元,占1.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25.07万元,占98.8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0.02万元,比年初预算389.27万元增加了4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2万元,比年初预算89.27万元减少了19.05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调出;2、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项目支出359.8万元,比年初预算300万元增加了5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出让、高新区申报等多个专项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2万元,占16.32%。其中:

人员经费43.27万元,占10.0%。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95万元,占6.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30批次41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增加2.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处严格遵循有关规定,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通过选定评价对象、调研项目情况、收集项目资料、完善评价指标等一系列规范有序的程序,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相比较、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本单位相关工作做了自我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支出总体绩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2万元,支出决算为43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我处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