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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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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正    文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新港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制定区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区域内国有企业管理、考核、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管理全区各财政专户,审核申报收费项目;负责区域内金融事务监管;负责区域内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收入决算表

附表3:支出决算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9: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5,741.2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266万元,减少18.07%。主要原因是:1、加大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使用力度;2、区内高新企业、中小企业的补助纳入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预算;3、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5,70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9.75万元,比上年减少18.52%。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74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1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97%。项目支出5628.1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8.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41.2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66万元,减少18.07%。主要原因是:1、加大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使用力度;2、区内高新企业、中小企业的补助纳入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预算;3、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4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234万元,减少17.7%。主要原因是:1、加大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使用力度;2、区内高新企业、中小企业的补助纳入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预算;3、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4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21万元,占1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万元,占0.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80.33万元,占88.4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0.79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41.25万元,比年初预算5741.93万元减少了0.68万元,较预算持平。其中:基本支出113.13万元,比年初预算113.15万元减少了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项目支出5628.11万元,比年初预算5628.78万元减少了0.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在验收合格后一年期满后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19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32%。

公用经费5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6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95.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0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38批次377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16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单位部门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574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坚持把防控债务风险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建立书记、市长双牵头的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市债管办。开展了多轮统计填报,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按10年内消化完毕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三)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出台严控财政支出制度文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和结果运用。

(四)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我局先后两次在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作为典型范例向全市推荐。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40万元,其中:服务40万元;占政府采购的100%。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9.41万元,其中:服务39.41万元;占政府采购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XLS